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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首家一站式涉企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在营口市成立

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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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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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4日,营口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成立全省首家一站式涉企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并召开2024年度府院联动工作会议。




    为深入贯彻《司法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司法厅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营口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联合营口市发改委、营口市工商联、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及相关政府部门,成立营口市一站式涉企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建立行政复议与调解、行政裁决、诉讼、仲裁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行政争议一站式化解机制。


    涉企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构建营口市行政复议服务企业“1+6”模式——一站式涉企行政争议调解中心6个行政复议服务点,即依托全市6个行政复议服务点,建立以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为主体,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参与配合,涉复议案件的行政机关为调解主要参与者,并邀请营口市工商联、相关商会等共同做实行政复议案前、案中调解,实现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一口对外、一站式服务。在组织架构上,涉企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下设工作组负责中心日常工作,加强与行政复议服务点以及辖区内行政争议管辖法院的联络,强化行政争议调解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对接工作,协助开展行政诉讼前行政争议调解工作。在职责分工上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加大对政务失信的监督力度,认真办理行政协议、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类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将经认定的行政机关拖欠账款、随意改变行政承诺等失信行为记入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案件办理上调解中心将优先采取非诉讼方式化解涉企行政争议,为经营主体提供低成本、多样化、一站式行政争议解决方式,对事关企业重大利益的调解方案提交行政复议委员会咨询论证。在队伍建设上,建立调解员库,邀请发改委、工商联、商会、法院、检察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及相关政府部门等共同参与涉企业案件调解。


    下一步,营口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将以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强行政复议依法化解涉企行政争议工作,实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的有效提升和办案效能的持续强化,进一步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增强市场活力,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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