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法治建设办,各经济开发区(园区),市委各部委、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提升法治素养,经中共营口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同志同意,现将《营口市党员领导干部学法清单(通用版)》和《营口市党员领导干部学法清单(专业领域版)》(2025年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将《清单》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的重要参考,按照《中共辽宁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的通知》(辽法办发〔2024〕24号)要求,从以下三方面抓好落实:一是科学化学习设计。充分考虑工作需要和学习效果,区分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分类制定学习计划,合理确定学习方式,推动学法用法常态化、规范化。二是个性化内容拓展。各县区可参照市级清单同步推进,也可以结合工作实际自行调整清单内容;各部门可以在《清单》基础上,结合本部门核心职能与业务特点,自行调整重点学习内容,调整各重点学习内容的学时占比,强化学习针对性。三是动态化清单管理。要适时根据国家、省、市立法进程及单位职能调整情况,对学法清单内容进行调整,确保学法内容与时俱进。
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示范作用,通过“带头学”推动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和法治观念,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市县两级法治建设办要履行督促落实职能,及时了解掌握各县(市)区、各部门学习进展情况,强化跟踪指导,确保取得实效,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市委法治建设办。
附件:1.《营口市党员领导干部学法清单(通用版)》
2.《营口市党员领导干部学法清单(专业领域版)》
中共营口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