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为充分发挥律师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精神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营口市民营企业家日”的决定》要求,营口市司法局、营口市律师协会决定成立在全市六个县(市)区分别建立“营口市民营企业律师服务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站点设置及负责人
(一)鲅鱼圈区民营企业律师服务站设置在辽宁创越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孙凤、乔远志。
(二)大石桥市民营企业律师服务站设置在辽宁百运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葛占娟、耿学敏。
(三)盖州市民营企业律师服务站设置在辽宁辰州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王崇、鲁富春。
(四)老边区民营企业律师服务站设置在辽宁卓臻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吕云虹、曲武昌。
(五)站前区民营企业律师服务站设置在辽宁睿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田维桢、姚振海。
(六)西市区民营企业律师服务站设置在辽宁睿智(营口自贸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杨盛辛、郭大华。
二、工作职责
(一)负责民营企业法律咨询等日常接待工作,了解民营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为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活动提供第一手资料;
(二)开展法治宣传,组织专业律师为民营企业讲法治课,参加就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项目资金支付和劳务派遣等法律问题的培训;
(三)开展企业法律服务需求的调查研究,组织和引导律师加强对企业风险控制、风险化解的市场化、专业化手段的研究,帮助分析企业存在的法律风险,提高企业防范风险能力;
(四)为企业设立内部法律事务机构提供帮助和服务,并给予法律专业上的指导,应企业需要,为企业推荐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五)为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帮助,必要时,参加企业的商务谈判和签约;
(六)其他企业需要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