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机关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保密办公室)。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监督市直司法行政系统和全市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政务公开、政务督察工作,负责机关文字综合、发文审核、信息报送、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外事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议案的协调办理。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负责人:张菁华 办公电话:6656011
(二)立法科。负责城市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工作,组织起草、调研、论证、协调、审核经济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市政府及市政府部门的法治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解释和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回复工作,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和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指导、监督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依法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章、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负责市政府组织起草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实施后评估工作,牵头推进减证便民工作。 负责人:赵莹 办公电话:6656032
(三)戒毒管理科。负责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戒毒机构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戒毒机构对戒毒人员的管理、教育、生活卫生、医疗康复及戒毒场所安全等工作。 负责人:宋军 办公电话:6656042
(四)社区矫正管理科。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社会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市级社区矫正监管信息平台管理,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负责人:袁菲 办公电话:6656027
(五)行政执法监督科。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督促检查本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指导行政裁决并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市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统一管理全市行政执法(监督)证件,对重大行政处罚开展备案审查,协调各县(市)区政府、市直部门间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中的执法争议,受理和查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举报和投诉,负责建设、管理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负责市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治协调工作。 负责人:徐鹤 办公电话:6656045
(六)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负责人:栾西 办公电话:6656082
(七)计财装备行政科。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装备配备规划,负责装备的计划、审核、分配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行业协会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经费、固定资产、政府采购、公务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承办本局机关房屋管理维修和基建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负责人:金赤 办公电话:6656037
(八)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全市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负责人:张亚男 办公电话:6656031
(九)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与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勘验、专家论证和技术审查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材料初审、证书发放和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全市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指导法学教育工作。 负责人:李凯 办公电话:6656033
(十)律师工作科。监督、管理律师工作,拟订全市律师机构发展规划及律师、律师机构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律师机构和律师行业协会工作,负责律师、律师机构违法执业行为的处罚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培训、专项检查、评选表彰及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代理、协调处理市政府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事务,承办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和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以市司法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团的日常工作,为市政府涉法事务提供咨询。 负责人:刘畅 办公电话:6656028
(十一)指挥中心。拟订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应急工作计划、预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应急事件处置的组织、指挥、协调和救援,负责接受省司法厅视频点调和重点部位监控轮训,负责全系统互联网舆情监测应对工作,负责全市法律服务机构统一代码证赋码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司法行政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局机关网站、局域网的建设、维护、信息采集发布以及系统运行的实时监控和管理,配合市信息主管部门开展信息化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负责人:张丽芬 办公电话:6656039
(十二)组织宣传科。负责全系统意识形态和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组织实施司法行政系统政治机关建设和政治巡察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 负责人:徐晓辉 办公电话:6656026
(十三)干部人事科。负责市直司法行政系统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科级干部的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协管干部考核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管理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机构编制,承担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招录及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行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公益岗位人员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人:李光昕 办公电话:6656021
(十四)警务科。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的警衔评授、警衔晋升培训和警务用品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优抚保障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政务督察工作。 负责人:张书序 办公电话:6656040
(十五)行政复议立案科。负责行政复议来访接待工作;负责行政复议案来访接待工作;办理行政复议案前化解、立案审查及补正、复议申请受理、登记立案工作;办理立案审查阶段产生的行政应诉案件。负责人:程丛明 办公电话:6656036
(十六)行政复议审理一科。负责办理各县(市)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本科室行政复议后的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人:崔法栋 办公电话:6656043
(十七)行政复议审理二科。负责办理以市政府各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除县(市)区政府之外的其他类别行政复议案件);负责本科室行政复议后的行政应诉工作。 办公电话:6656043
(十八)行政复议指导监督科。负责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各县(市)区政府行政复议决定的备案审查;负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培训工作;负责协调解决行政复议管辖等争议;负责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等综合保障工作;负责起草行政复议方面的市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制度;负责全国行政复议、应诉平台管理及案件卷宗、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复议后应诉案件接转工作;负责复议应诉各类案件统计及综合材料的汇总上报工作;承担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接发、联络等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人:邵亮 办公电话:6656043
(十九)中共营口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负责人:王辰 办公电话:6656025
(二十)中共营口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法治调研督察科。负责开展法治营口建设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起草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订法治营口建设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各地区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 负责人:聂闯 办公电话:6656081
设置政治部,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思想政治、组织人事、警务督察工作。政治部保留警务部牌子。
直属单位:营口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营口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营口市公证处)
办公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