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司法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有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涉及疫情方面网络舆情监测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全面加强我市疫情防控期间网络舆情监测、舆情研判、应急处置、舆情“零炒作”等工作,成立营口市司法行政系统疫情方面网络舆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
组 长:姜红英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宋德安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荫宏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 刚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任丽梅 副局长
周维波 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杜 兵 局党组成员
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营口市公证处),市司法局办公室、信息指挥中心(应急与信息化科)、 计财装备行政科、干部人事科、律师工作管理科(政府法律顾问科)、公共法律服务科、戒毒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指挥中心(应急与信息化科)。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疫情防控期间网络舆情监测工作部署,按照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管控“三同步”工作原则,进行研判、决策、调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及区域网络舆情监测防控工作。
三、办公室工作职责
1、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下协调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及区域网络舆情监测工作的落实。
2、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提出疫情期间网络舆情监测工作方面建议。
3、协调相关疫情期间联合防控单位舆情研判工作。
4、做好舆情防控期间舆情信息的跟踪、分流、研判、汇总、逐级上报等工作。
四、各单位疫情期间舆情信息工作报送及联系方式
1、各县(市)、区司法局指挥中心统一汇总本级及乡镇司法所疫情舆情信息,以“营口市县两级指挥中心每日上报信息群”微信或电话上报市司法局指挥中心。
2、市直属各单位确定本单位专职人员负责统一汇总,以“营口市县两级指挥中心每日上报信息群”微信或电话上报市司法局指挥中心。
联 系 人:局指挥中心 聂闯
联系电话:0417-6656039 13314060166
附件:《关于加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涉及疫情方面网络舆情监测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