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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批次调整的公告

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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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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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7日,辽宁省司法厅发布了《辽宁省司法厅关于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延考考区客观题考试及年度主观题考试公告》。辽宁省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将于2023年2月25日、26日分两批次举行。为解决部分考生与其他类考试时间冲突的问题,现可根据考生本人申请,由辽宁省司法厅将此类考生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调整为2月26日参加考试。

申请方式及时间:考生本人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yk201905@126.com后,于2月6日-2月8日工作时间向营口市司法局现场申请。

申请材料:本人签名的指定考试批次申请书、指定考试批次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务员考试(或其他类考试)报名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书、登记表电子版见附件下载)。

申请地点:营口市金牛山大街西11号营口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325房间。

附件一:指定考试批次申请书下载

附件二:法考考生指定考试批次登记表

营口市司法局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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