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营口市行政复议立案受理工作,深入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强化行政复议案前调解,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为营口经济振兴、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服务保障。
一、全方位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
按照“存疑受理、容缺受理”工作原则,实现应受尽受行政复议申请,将行政争议依法引导至行政复议渠道处理,营口市市本级2024年接收行政复议申请300件,比上年度增加120件。坚持便民、为民原则,通过上门接收行政复议申请材料2件,接收申请人通过网上、邮寄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120件,实现不见面申请行政复议达到全部案件40%。2024年全市行政复议机构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50件,超出本地区法院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近1.3倍,行政复议案远超一审行政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主途径作用。
二、全心聚力调解和解提质增效
坚持行政复议“应调尽调”原则,规范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流程,着重加强行政复议案前调解工作,促进当事人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发挥双方达成和解,将更多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2024年市本级案前化解行政复议案件31件,通过调解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的案件占接收案件数量的10.3%,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三、全力化解行政争议矛盾纠纷
全市行政复议机构发挥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案件中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防控社会风险等方面职能优势。2024年市本级作出41件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决定的88%行政复议案件未再向法院提起诉讼。全年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行政诉讼案件5件,全部胜诉。为有效化解行政纠纷降低行政诉讼,对于依法作出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案,畅通案后反馈渠道,耐心做好案后释疑解答工作,降低复议决定再诉率,有效避免程序空转,真正做到 “定分止争、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