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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力对标 做优服务 护航发展”——营口市以“如我在办”理念推进公证服务再上新台阶

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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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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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营口市围绕直接面向群众和企业、依申请办理的公证服务事项,拿出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的硬招实招,推动公证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不断优化流程和服务环境,切实解决群众办证难、办证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以“如我在办”理念充分激发经营主体市场活力,努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便捷、普惠的公证服务。
    

    一、深化改革,助力群众办事“更便捷”

    打破常规,变“厅内服务”为“上门服务”,变“日常服务”为“预约服务”,开启“绿色公证”,变“您办证”为“我跑腿”服务。一是擦亮清风政务服务窗口名片。推进“只进一扇门、办好所有事”。合理设置民事、涉外、经济合同等分领域综合窗口和功能性综合窗口,构建“分类办理、统一出证”的服务模式。二是开通民营企业办理公证“绿色通道”窗口,企业办理简单事项实现“即来即办、即办即走”。三是推行“潮汐窗口”服务,在人流量突然增大的情况下,采取临时增设窗口及服务人员的模式分流办事群众,减轻窗口压力,提高办事效率。

    二、完善措施,找到政务服务“最优解”

    始终做到困难预料在前,措施谋划在前、问题解决在前,切实提升服务效能,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最优解”。一是贴心采用告知承诺。采取承诺制与核实制相结合,对因时间、政策等发生较大变化导致当事人无法提供证据材料或者提供困难的,在充分评估风险基础上,有选择地采取承诺制。当事人之间无异议无纠纷,所有当事人同意并承诺有效的,由承诺书代替证明,减轻当事人的举证负担。二是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小额继承办理从5000元提升到2万元,对于75周岁以上的被继承人,不再要求提交其父母的死亡证明材料。对于当事人无法出具的证明材料,依据当事人提供线索及公共资源数据,事前由公证处出人核实解决证明难,让当事人少跑路。三是提供多元法律服务。在继承公证承办过程中,针对因高龄、残疾、重大疾病及羁押人员等原因确实无法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的当事人,提供预约上门服务。上门前通过电话方式提前了解当事人的诉求,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实施法律援助。

    三、持续发力,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

    创新提出“如我在办”公证理念,真正将企业和群众作为自己的“娘家人”,切实提供管家式、保姆式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安心在营口投资兴业。一是加强与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生产、生活、经营、管理相关活动的证据保全公证业务,深入企业精准服务,将公证工作的触角延伸到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方方面面,有效为企业防范化解风险。二是简化办证流程,缩短办证时限。前店后厂,坐堂审批。当事人随到随办,简单证立等可取,一般证不超过三个工作日。缺少证明材料和复杂疑难证尽最大可能满足当事人需求。三是事中开展容缺受理。对基本条件具备、仅缺少个别证明材料的公证申请,先行受理,事后补充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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