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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司法局关于优化公职律师 公司律师 法律援助律师工作证颁发审批流程的公告

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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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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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 放管服 改革,切实落实 高效办成一件事 相关要求,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推动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按照省司法厅的工作要求,现对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工作证颁发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行“ 随时申请、即时受理, 法定时限内办结”。

二、材料申报地点(邮寄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 28号营口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营口市法律援助中心4号窗口

网上办理地址:

公职律师工作证颁发: https://zwfw.yingkou.gov.cn/ykzwdt/epointzwmhwz/pages/eventdetai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b5ed093e-4b17-4613-baaf-2847386b03d4

公司律师工作证颁发:https://zwfw.yingkou.gov.cn/ykzwdt/epointzwmhwz/pages/eventdetai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5faa1c16-241f-45a3-b2ce-9a15db3aaeb8

法律援助律师工作证颁发: https://zwfw.yingkou.gov.cn/ykzwdt/epointzwmhwz/pages/eventdetai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a39fdfa8-822e-40b6-8c18-769ce6b9d22a

三、申请资格和条件

申请人需符合《司法部关于印发〈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司发通〔2018〕131号)和司法部《关于法律援助机构下设律师事务所脱钩改制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四、材料申报方式和要求

1. 登记 表格式 要严格遵照模板,不得修改。

2.复印件一律用规格相当的纸张(可折叠)粘贴排列在横线内相应位置。

3.单位公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4.上传附件一律采用PDF格式文件。

5 .照片要求:二寸蓝底免冠近期照片。除表格上粘贴照片之外,需另附一张制作执业证时使用;照片背后应写明姓名和执业机构。

6 .如有执业类别变更情况应交回原执业证。

7 .个别单位如存在律师在其他省执业尚未注销情况,请申报单位将此情况及时报告市司法局,待处理后,再申报。

8 .支持网上申请、现场申请、邮寄照片。

联系人: 许巧明

电话:0417-2990822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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