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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冬季公职、公司、法律援助律师执业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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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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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辽宁省司法厅文件精神,即日起开展2024年季公职、公司、法律援助律师执业材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和条件

    申请人需符合《司法部关于印发<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司发通[2018]131号)和司法部《关于法律援助机构下设律师事务所脱钩改制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二、材料申报截止时间

    2024年124

    三、工作要求

    1.申报材料一式二份。严格按照厅审批处下发模板,不得修改。

    2.申报材料中的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需交到市局初审,初审无误后,原件返还。

    3.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双面打印,信息表中姓名(姓名中间一定不要有空格)、身份证号(需用文本格式填写)、执业机构、资格证号要重点核对,照片要求2寸蓝底正装近期照,照片背后写明姓名及执业机构。

    4.单位公函必须为红头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公函内容按填表要求不得漏项。

    5.按照市司法局工作人员的指导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乐乐  许巧明

    电话:0417-2990893   0417-2990822

    附件:

    1.公职律师审批登记表

    2.公司律师审批登记表

    3.法律援助律师执业登记表

    4.公职、公司、法援律师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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