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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复议工作相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司法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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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 按照高效、便民、为民的原则,方便服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现将营口市各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联系方式、行政复议申请渠道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联系方式

(一)营口市司法局

邮寄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11号营口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立案科

接待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11号营口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立案科

咨询电话:0417-6656036

(二)大石桥市司法局

邮寄地址:辽宁省大石桥市金地佳园外门大石桥市司法局303室

接待地址:辽宁省大石桥市金地佳园外门大石桥市司法局303室

咨询电话:0417-5610148

(三)盖州市司法局

邮寄地址:辽宁省盖州市市府路2号东楼602室

接待地址:辽宁省盖州市市府路2号东楼602室

咨询电话:0417-7689525

(四)鲅鱼圈区司法局

邮寄地址:辽宁省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日月大道8号鲅鱼圈区司法局913室

接待地址:辽宁省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日月大道8号鲅鱼圈区司法局913室

咨询电话:0417-6217099

(五)老边区司法局

邮寄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东湖大街35号营东大厦1305室

接待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东湖大街35号营东大厦1305室

咨询电话:0417-3863882

(六)站前区司法局

邮寄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新兴大街东49号(社会治理中心一楼)

接待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新兴大街东49号(社会治理中心一楼)

咨询电话:0417-2668933

(七)西市区司法局

邮寄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平安路南20号西市区司法局107室

接待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平安路南20号西市区司法局107室

咨询电话:0417-4881599

二、申请行政复议方式

(一)现场受理

营口市各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办公地(接待场所)受理现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二)邮寄受理

邮寄行政复议申请至营口市各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办公所在地。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应在信封显著位置注明“行政复议申请”字样。

(三)网上受理

1.登录网址:https://xzfy.moj.gov.cn,行政复议服务平台,按提示操作完成网上申请行政复议申请。

2.微信小程序: 打开微信扫一扫下图,进入“掌上复议”。         

      

    特此公告。



营口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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