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省“雷锋式人民调解员 雷锋式评理说事员”评选表扬工作的通知》(辽司通〔2024〕15号)精神,经过基层推荐单位初选,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初审荐,市司法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据相关规定,现将拟推荐名单公示如下,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一、雷锋式人民调解员
营口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王辉
鲅鱼圈区海星办事处站东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王磊
盖州市团山街道办事处光辉屯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范春良
大石桥市钢都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郭金昊
老边区路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雷世旭
站前区建丰街道南湖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王盼盼
西市区滨海办事处滨河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赫亮
二、雷锋式评理说事员
西市区渔市街道河北社区评理说事点评理说事员唐佳妮
反映情况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方式,向营口市司法局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4月16日。
联系电话: 0417—6656031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11号营口市司法局
营口市司法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