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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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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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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营口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以建设更高水平法治营口为目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发展。全市法治建设领域获得国家级荣誉23个,省级荣誉94个。我市督察整改工作经验被省委依法治省办专题推荐到中央依法治国办。大石桥市公安局法制监察大队被公安部授予公安部全国公安机关成绩突出集体。市检察院5件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司法行政系统两名人民调解员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直属大队荣获“辽宁省人民满意的公安系统基层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获评全省唯一“智慧政务新生代大厅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市绩效考核指标和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市委党校(营口行政学院)主体班次必修课程,举办各类法治教育培训、讲座16期,培训党员、干部4420余人次。参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精品课程征集评选活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法治基本原理》课程获全省习近平法治思想“十大精品课程奖”。

2.深入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全省首创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个性化清单,涵盖6个县(市)区、8个园区,42个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召开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第一次(扩大)会议暨述法工作会议,选取两个县(市)区、两个市直部门进行现场述法,市委书记进行点评,实现“述法”工作常态化。

3.扎实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印发《营口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部署10个方面、94项任务举措。制定《营口市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十项重点任务》,以高质量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4.进一步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将行使行政职权的36家市直部门共计1804项行政权力事项全部纳入新版权责清单实施管理。开展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指导县(市)区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和“一乡一单”方式,确定其所辖乡镇(街道)承担的行政权力事项及责任事项。

5.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印发《营口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全流程、全覆盖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清单”。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编制事项主项2750项,子项9712项,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169个,录入执法人员1964人。

6.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印发《关于建立政企沟通交流机制的实施方案》,加强政府部门与企业、行业协会、商会间的互动交流。精准服务自贸区建设,在营口自贸区挂牌成立“检察服务中心”,提供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和“一站式”法律服务。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7.不断加强重要领域立法。科学编制立法计划,确定年度立法项目11个,其中制定项目2件,修改项目4件,论证项目5件。制定并发布的《营口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后,全国出台的首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

8.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对地方性法规草案《营口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合法性审核,先后6次修改,提出40余条意见。注重“小切口”“小快灵”立法,首次在地方性法规中规定“环卫工人节”。

9.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年度审核规范性文件71件,提出修改意见146条。对市本级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11件、规章6件、规范性文件106件进行梳理,经清理,废止市政府规章1件,废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2件,修改4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0.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制度,重新制定《营口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明确重大决策事项相关责任部门,细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决策程序,督导各地区各部门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11.切实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参谋作用。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年度市政府法律顾问审核以市政府名义签订的重大合同、协议、涉法重要事宜等53件,参与审核市政府议定各类具体事宜80余项,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信访联席会议等各类会议100余次,为政府决策把好法律关口。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2.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品质。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市本级公布29个职权执法主体、8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21个受委托组织或综合执法队。严格执法资格准入,先后组织两批次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共计913人参加,701人通过考试,通过率为76%。

13.持续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公安部门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整改增设交通标志103处,新增停车泊位229个,清理非法地桩地锁850余处。交通运输部门印发《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4986件。利用“营口市智能交通监管服务平台”进行监管,累计下发监测报告158期,监测通报632份,涉及道路运输车辆1648车次。

14.不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开发“营口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监管系统”,实现预警调度、执法数据库、移动执法等多个业务模块无缝衔接。推进“不见面、非现场”远程监管,实现行政执法“精准滴灌”。制定《关于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完善案情会商等工作机制。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5.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建立全市应急预案管理架构,修订整理《营口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4大类38部市级专项预案。印发《社会志愿服务应急力量参与营口市重特大自然灾害与事故灾难抢险救援指挥协调工作机制》,推进应急志愿服务体系建设。

16.不断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组织涉危化品、冶金、森林防火、汛期救灾紧急安置、校园地震等科目演练45次。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全市现有各级各类抢险救援队伍121支,总计15030人。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7.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村(居)民评理说事点”作用,全市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共收集信息线索3880件,解答法律咨询3201件,化解矛盾纠纷10441件,非调解类为民办实事727件。

18.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在全省率先制定《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工作规则》《营口市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审理工作规定》,率先启动行政复议法律文书专递送达模式,率先成立市政府行政复议(行政争议)调解工作室。市本级新收行政复议案件148件,受理112件,审结87件,直接纠错24件,调解24件,调解率28%。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9.各类监督作用发挥充分。全年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213件、政协提案185件。全市法院受理行政案件1351件,审结1267件,结案率93.78%。全市检察机关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06件,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453件,起诉28件。制发检察建议100份,回复率和采纳率均为100%。全市审计机关完成审计项目92个,提出审计建议300条,推动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项。

20.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制定全年市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督查检查考核内容20项。督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20余次,督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60余次。以案卷评查为切入点,对全市20个执法单位380本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推动整改问题449个。

21.政务公开和政务诚信建设落实到位。落实《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诚信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惩戒严重失信行为专项行动”。严把受理、办理、答复三环节,办理依申请公开30件,满意率100%。开设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累计公开政府规章6部,行政规范性文件114件。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22.有序推进政务数据共享。接入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部门73个,依托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累计发布目录7000余条,挂载资源7000余项,汇聚各类数据31亿条。累计批准各单位申请数据资源716次,共享接口478项,对外共享接口共享数据总量达4900余万次。

23.深化“一网协同”平台建设。制定《营口市“一网协同”平台推广实施方案》《营口市电子政务和“一网协同”管理办法》,推进“一网协同”向全域覆盖,实现省至村(社区)五级联通。“营信”平台市县乡村组织架构覆盖率达到100%,用户账号开通2.18万人。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24.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强化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召开市委常委会审议《2023年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批准将《营口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列入2023年立法计划。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审议《2022年营口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营口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25.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开展法治建设督察,落实2023年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督察整改工作,督察反馈3个方面93个问题,230项整改措施均已基本完成。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在营口市成功获评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1个市级项目和1个县级项目获评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的基础上,参与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省级推荐评估。

26.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举办全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培训会议,提升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开展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人员培训,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能力水平;组织全市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培训,提升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法律素养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2023年营口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如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抓手还需进一步丰富,打通基层法治“最后一公里”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和执法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这些都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不断改进和提高。

二、下步工作安排

2024年,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抓紧抓实抓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着力增强法治思维意识。细化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清单》,通过日常学法、年度述法等方式,带动和影响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树立法治理念。建立健全党委(党组)会议会前学法制度,保证法律有效实施。

(二)全面提升政府履职能力。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协调关系,为各类经营主体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为营口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坚实保障和优质服务。

(三)大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规范涉企执法,坚持把便民利企举措融入执法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全市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制定和管理。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

(四)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研究制定《营口市持续改善法治环境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行动方案》,推动经济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严格落实《营口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切实提升政府行政效率和公信力。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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