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宪法法治教育,教育部于12月4日上午在北京设立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主会场,组织开展全国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辽宁省分会场设置在营口市青年小学教育集团南开分校。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参加活动。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营口市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以及全市师生代表300余人参加活动。
今年活动主题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我省分会场通过视频连线北京主会场,与全国师生同声相应、同向而行,共同举行升旗仪式、齐唱国歌,集体诵读宪法部分条款,齐声合唱宪法主题歌曲《宪法伴我们成长》,感受宪法的权威,体会宪法的温度和力量。活动现场还宣布了第十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获奖名单,部分优秀获奖选手进行了精彩展演。
本次活动采取“规定动作+自选动作”模式,作为辽宁省分会场,营口市精心组织自选动作。市戏曲艺术学院的学生现场演出了情景剧《宪法守护的阳光校园》,围绕防治校园欺凌和宪法权益保护主题,通过“及时干预欺凌”“保障受教育权”“师生法治互动”三个情景片段,生动呈现宪法在校园生活中的具体实践,让观众直观体会宪法对青少年成长的守护作用。
晨读明法,笃行致远。宪法晨读活动既是一次宪法知识的普及学习,更是一场法治信仰的精神洗礼。通过沉浸式的晨读体验,引导学生主动尊崇宪法、遵守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将法治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实际行动弘扬法治精神,让青春在法治阳光下绽放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