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调解在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日前,营口市司法局组织各县(市)区司法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刑满释放人员服务管理专项行动(依据新制定的《营口市司法局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刑满释放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方案》)。营口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代兵带队深入司法所、评理说事点督导检查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各县(市)区司法局相关人员陪同。
18日至19日,检查组先后在盖州市、老边区、站前区、西市区抽查8家司法所、11个村(居)民评理说事点,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实操平台等方式,现场督查各县(市)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和村(居)民评理说事点作用发挥情况,结合人民调解案件、安置帮教管理系统等平台录入情况进行同步查看。同时与基层一线工作人员深入交流,详细了解基层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刑满释放人员服务管理专项行动中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司法所、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工作给予具体指导,就如何实质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提升工作质效进行了现场交流。
营口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代兵对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刑满释放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给予肯定。同时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细致排查,当好“明白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要坚持“预防在前,调解优先”的原则,充分发挥来自群众的优势,深入基层,通过入户走访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掌握矛盾纠纷的苗头性信息,确保矛盾纠纷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主动化解,当好“贴心人”。改善工作方式,从坐等群众上门申请调解,到主动上门排查、送法上门、与群众拉家常。在调解纠纷的同时,积极利用调解案例向群众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是全面摸底,当好“有心人”。要认真履职尽责,深刻认识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刑满释放人员服务管理,扎实开展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扶助、教育、管理等各项工作。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力度,为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打好坚实基础。
下一步,营口市司法局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各县(市)区司法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刑满释放人员服务管理的指导力度,以保障稳定和谐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筑牢安全稳定防线,以高质量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大局,为平安营口、法治营口建设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