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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印发《行政复议调解工作规则(试行)》以提升行政复议调解工作专业化水平

发布时间: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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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促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规范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日前营口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印发《行政复议调解工作规则(试行)》。该工作规则对行政复议调解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程序流程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细致的规定旨在通过调解这一方式,高效、公正地解决行政争议,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该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复议工作的制度体系,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提供了规范依据,而且通过明确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标准,有效提升了行政复议调解工作的可操作性和效率。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方面,工作规则给予了充分的关注和强调,让当事人在行政复议过程中有更多自主协商和解决问题的空间,切实增强了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信任和满意度同时,有利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使行政机关在面对争议时更加积极主动地反思自身行为,提升执法水平和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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