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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司法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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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营口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2018】27号)的文件精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积极主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依法公开,不断加强公开力度、创新公开方式、拓展公开领域、完善公开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总体公开情况

本单位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8年我们在“148法律服务网”共发布信息1190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量为4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为131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为4条,专栏专题维护数量为26条。办事服务中政务服务事项数量为9项。共收到留言办理23条,办理23条,答复20条。征集调查期数6期,收到12条意见数量。全年共办理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4件,均已回复,并受到代表好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及时公开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及时公开《关于转发省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营口市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司法厅开展“特权车”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关于印发<营口市司法局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营口市司法局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成滨城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关于做好市政府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备案及对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等文件。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要求,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做好深化改革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坚持需求导向,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展,在政务公开网上共发布9件文件。

(二)围绕经济发展推进公开工作

1.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有效需求、加快推进示范园区建设等中心工作,加大相关政策的公开力度。

2.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借助互联网技术,完善“148法律服务网”,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体系,全年发布相关信息1190条,较上一年度增长了30%。

3.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2018年,除涉密信息外全面公开了2017年度部门财政决算信息及2018年财政预算信息。

(三)加大民生改善信息公开力度

由我局主办的“148法律服务网”是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阵地,由专人负责,及时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相关信息在网上发布并做好网站的维护工作。网站开辟“政务公开”栏目,全面提供司法行政工作日常信息。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在信息公开的基础上保证公开公平。“工作动态”及时报道了我局重要的活动、会议、新闻等动态信息。为了提高信息公开力度,保证信息的时效性,我局在网站的醒目位置上设置“通知公告”一栏,及时发布面对社会的有效信息,滚动播放。网站不仅公开政务信息,而且还在线帮助群众解答一些法律问题,非常及时。“148法律服务”一栏,就是专门用来解答网民提出的有关法律问题,全年共答疑咨询案件15件。这些问题的解答,不仅帮助了当事人,对于其他群众也具有有益的借鉴作用。

(四)进一步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2018年,我局共承办四项政协提案,及时办理并得到代表和委员的认可,但结果不适宜在网上公开。

(五)强化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

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应采用多种形式,通过多渠道进行解读,充分发挥行业专家、新闻媒体的作用。针对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事件,及时、准确地开展信息发布和回应工作。

(六)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投诉

2018年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针对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和投诉。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8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从总体上看运行较好,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政务公开形式有待于进一步创新,网站公开内容有时没有及时更新。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一是加强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对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二是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和便民服务举措;三是加强与市政府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不断推进司法行政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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