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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委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为党委决策加筑法律风险“防火墙”

来源:营口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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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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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营口市委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这标志着市委法律顾问制度正式建立。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姜庆明出席聘任仪式并为受聘的市委法律顾问代表颁发聘书。

姜庆明寄语受聘的市委法律顾问,珍惜和维护市委法律顾问这一政治荣誉,以身作则当好法治表率,充分发挥专长,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建言献策,为市委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姜红英同志主持聘任仪式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李洪兵同志宣读了《关于成立营口市委法律顾问团的通知》

市委法律顾问代表田维桢律师就如何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促进法治营口建设做了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意义。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有利于促进各级党委更好地依法执政、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有利于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有利于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也有利于监督和制约权力,预防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对于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各方面,把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与依法执政的基本方式统一起来,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落实好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全市法治建设不断深化。

会议要求,受聘的市委法律顾问要认真履职尽责,充分发挥“智库外脑”作用。要在市委审议立法规划计划、作出重大决策、出台重要文件、处置重大事件的时候,认真开展研究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估,为市委依法决策筑起一道法律风险“防火墙”。要严守法律底线,秉承法治精神,敢于指出不符合法律规范的行为,善于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落实好回避制度,执行好保密纪律,真正为市委树一面“法律之镜”、立一把“法治标尺”。要充分发挥联系广泛的优势,把开展法律顾问工作与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结合起来,多关注社情民意和群众呼声,深入了解、及时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广泛宣传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为促进社会和谐凝聚更多正能量。

会议强调,要健全工作制度。各级党政机关要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工作,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制度,高标准建好法律顾问队伍,让法律顾问工作逐步规范起来、把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市委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好市委法律顾问团办公室职责,建立市委法律顾问日常管理、考核评价等长效机制,切实发挥组织联络、协调管理的职能作用,推动法律顾问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要强化工作保障,建立健全服务保障机制,为法律顾问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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