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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春季公职、公司、法律援助律师执业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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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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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司法厅文件精神,即日起开展2024季公职、公司、法律援助律师执业材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和条件

申请人需符合《司法部关于印发<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司发通[2018]131号)和司法部《关于法律援助机构下设律师事务所脱钩改制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二、材料申报截止时间

202459

、工作要求:

1、申报材料一式。严格按照厅审批处下发模板,不得修改

2、申报材料中的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需交到初审,初审无误后原件返还。

3、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双面打印,信息表中姓名(姓名中间一定不要有空格)、身份证号(需用文本格式填写)、执业机构、资格证号要重点核对,照片要求2寸蓝底正装近期照,照片背后写明姓名执业机构

4、单位公函必须红头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公函内容按填表要求不得漏项。

5、按照市司法局工作人员的指导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乐乐  许巧明

电话:0417-2990893   0417-2990822

1、公职律师审批登记表

2、公司律师审批登记表

3、法律援助律师执业登记表

4、公职、公司、法援律师信息表

 

 

营口市司法局

20244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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