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星级司法所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辽司发〔2020〕15号)通知要求,经基层司法所申报,经县(区)司法局、市司法局审核,研究决定,确定盖州市司法局西城司法所等12家司法所为三星级司法所,大石桥市司法局石佛司法所等3家司法所升级为四星级司法所,现予以公示。
三星级司法所(12家)
盖州市司法局西城司法所
盖州市司法局小石棚司法所
盖州市司法局暖泉司法所
盖州市司法局沙岗司法所
盖州市司法局高屯司法所
盖州市司法局鼓楼司法所
盖州市司法局九寨司法所
盖州市司法局矿洞沟司法所
大石桥市司法局永安司法所
大石桥市司法局官屯司法所
西市区司法局五台子司法所
西市区司法局滨海司法所
三星级升为四星级司法所(3家)
大石桥市司法局石佛司法所
大石桥市司法局百寨司法所
大石桥市司法局沟沿司法所
现对申报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凡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者,请向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反映,联系电话: 0417-6656031。
营口市司法局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