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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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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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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司法厅《关于评选表彰2020至2021年度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精神,经局党组研究,据相关规定,现将拟推荐名单公示如下,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一、辽宁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营口市司法局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鲅鱼圈区司法局 综合科

二、辽宁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王  辰   营口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四级主任科员

刘  品   西市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人

邵  红   盖州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人

三、辽宁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

营口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大石桥市钢都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站前区五大门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四、辽宁省优秀人民调解员:

哈  杰 营口市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任

杨   奥 站前区建丰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解员 

李选营 鲅鱼圈区熊岳镇火山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任

刘明祥 大石桥市沟沿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副主任

车  瑛 盖州市团山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 副主任 

武学峰 老边区边城镇调委会 副主任

尹  杰 西市区五台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解员

五、辽宁省防止民间纠纷激化有功集体和人员:

集体:营口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个人:王辉 营口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任

冯丹 营口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副主任

史雁飞  西市区渔市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副主任

刘艳  西市区滨海街道万都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解员  

哈杰  站前区建丰街道人民调解调委会  调解员

 

反映情况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方式,向营口市司法局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3日。

联系电话: 0417—6656031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11号营口市司法局

        营口市司法局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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