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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社会招募人民调解志愿者的通知

来源:营口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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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8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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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根据《辽宁省委政法委关于探索创建“一站式”矛盾纠纷解决平台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为进一步推进调解工作,营口市人民调解中心面向社会招募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的志愿者。

人民调解志愿者原则上从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中招募:

1、具有审判经验和调解工作经验的退休法官、退休检察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专业毕业有志从事法律服务人员。

2、德高望重、具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的人员,法医、价格评估师、会计师、建筑工程师等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人民调解志愿者应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

人民调解中心将建立全市人民调解志愿者名册,供当事人选择。

联系人:刘忠颖    联系电话:0417-2990899

营口市人民调解中心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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