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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司法局关于2019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的公告

来源:营口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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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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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局《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法职通〔2020〕3号)要求,结合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现就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领取时间

我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时间为4月13日至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二、领取步骤

1.网上预约。今年我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采取“先预约、再发证”方式。领取人员应按照要求,4月10日-4月12日在网上完成预约领取时间。

对于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区和境外的申领人员,特别是有发热等症状的申领人员,建议预约延后领取。

2.现场领取。网上预约成功的领取人员应严格按照预约时间段内,在市司法局一楼大厅按照值班工作人员要求,扫描并出示本人的健康码等信息后,到公共法律服务科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手续。

三、相关要求

1.本人领取。为确保证书颁发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由申领人本人凭身份证及《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领取,不得委托他人代领。本人不能按照规定时间领取证书的,需与市司法局电话预约延后领取。

2.遵守秩序。申领人要全程配戴口罩并保持1.5米安全距离,自觉扫描出示本人健康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正确回答工作人员的询问。

3.主动告知。申领人有义务告知本人及与本人共同生活的家人、亲属有无发热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和近14天内的行程及与外来人员的接触情况。从疫情中、高风险区和境外返(来)营办理申领手续的,应提供《解除隔离告知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四、咨询电话

营口市司法局:0417—6656033

营口市司法局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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