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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司法局公告

来源:营口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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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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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营口市委宣传部、中共营口市委政法委、营口市司法局关于评选表彰基层法治建设先进人物的有关要求,现将拟表彰的营口市基层法治建设先进人物人选公示如下:

一、优秀人民调解员

张倩,女,37岁,中共党员,现任西市区清华街道办事处永强社区副主任,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曾荣获西市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她坚持把群众的事情放在首位,发现矛盾立即解决,事前了解,事后跟踪,用因案制宜的方法,转变调解思路,融法于情,解群众的燃眉之急。

曹善学,男,46岁,中共党员,现任鲅鱼圈区司法局芦屯司法所所长,所在司法所被评为2018年“全国先进司法所”。自担任所长以来,一心扎根基层,服务基层,任劳任怨,兢兢业业,忘我工作,始终做到心糸调解、为民解忧,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维护一方稳定为己任,为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姜山,男,48岁,中共党员,现任营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辽宁省劳动法律专家组成员,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先后荣获辽宁省十大金牌仲裁员,营口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从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15年来,他努力践行“绩效仲裁”、“和谐仲裁”、“阳光仲裁”的办案理念,“重调解、慎裁决”,案件调解成功率达60%以上。

丛德英,男,52岁,中共党员,现任营口市信访局督查专员。2018年荣立三等功,他恪尽职守,甘于奉献,讲党性、讲原则、讲方法,所承办的中央交办的信访案件,每年都在100件以上,办结率均达到100%。他将基本法理与信访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撰写了《浅析信访案件办理(审核)标准》等学术文章,对依法化解信访案件起到积极作用。

刘万昌,男,62岁,中共党员,现任跃进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曾被司法部授予优秀司法所所长,被省司法厅评为优秀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该同志始终在基层司法工作第一线,平均每年调处民事纠纷30余件,防止矛盾激化案件15件,预防居民群众上访投诉案件10余件,防止集体访案件6件,成功避免了群众进京访。

杜元仁,男,68岁,中共党员,大石桥市钢都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员。曾获得大石桥市 “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公务员”。他创新工作方法,变上访为下访、等访为找访、固调为动调。他提出的“访调对接、定期研判、纠纷预警、上下联动”的调解新机制在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郭连跃,男,57岁,现任营口市物流与旅游产业发展建设中心副主任科员。他秉承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公道,依法依规的理念化解社会矛盾,八年共接待投诉(咨询)2500余件次,妥善处理旅游纠纷500余件,为旅游者挽回经济损失8万余元,投诉结案率100%,满意率95%以上,有力维护了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李辉,男,今年45岁,中共党员,现任老边区老边街道司法所负责人兼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他怀着对调解工作的无限热爱,牢记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心系群众、倾情投入,先后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70余起,成功率达98%以上,有效预防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辖区近两年实现“四无”,为辖区的平安稳定和社会和谐做出了突出贡献。

贺传庆,男,49岁,中共党员,现任盖州市太阳升管理区张大寨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2019年获辽宁好人、身边好人敬业奉献类“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他情系百姓,一心为民,熟悉掌握人民调解工作方法,切实担当起“和事老”的角色,秉持情、理、法结合的调解原则,释法析理,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绽放光彩。

王辉,男,51岁,现任营口市人民调解中心主任,营口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他多次被评为省、市先进法律工作者和优秀人民调解员。他任营口道交事故纠纷调委会主任后,组建起了一只由专业人员组成的调解团队,在交警队和法院设立多个调解室,及时受理调解案件,调解成功率逐渐上升,先后被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和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聘为特邀人民调解员。

二、优秀律师

田维桢,男,61岁,中共党员,一级律师,现任辽宁睿智律师事务所主任。营口市第十五届、第十六届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辽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曾荣获全国优秀律师荣誉称号。他是律师行业发展的践行者,是律师改革的参与者。他严守律师职业道德,始终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当做自己的职业追求。

马洪流,男,54岁,无党派,辽宁睿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律师,营口市律师协会会长,辽宁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营口市政协委员,曾多次被授予省、市优秀律师称号。承办了大量的刑事辩护案件,“607”、“1005”等重大涉黑案件的辩护是他的经典之作。仅近几年,承办的刑事案件,就有多起被审判机关宣告无罪或公诉机关撤回起诉。

孙凤,女,49岁,中共党员,辽宁创越律师事务所主任,辽宁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辽宁省妇联常委,营口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曾被授予“全国律师行业党委优秀党员”、“辽宁省巾帼建功标兵”。她热心公益援助,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百余起,为当事人减、免代理费用几十万元,在春荷爱心助学联盟等组织捐款累计过万元,执业二十年来无一投诉。

杨盛辛,男,41岁,无党派人士,现系辽宁海润律师事务所主任,营口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西市区政协常委,曾被评为“辽宁省职业道德模范律师”,营口市公诉人与辩护人辩论赛“最佳辩手”。作为营口科普讲师团讲师,几年内为市内社区及学校提供义务法律讲座一百余堂,提供精准法律咨询和服务,为法治宣传事业尽自己一份绵薄之力。

吕云虹,男,43岁,民盟盟员,现任辽宁省律师协会监事、营口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营口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曾被评为辽宁省优秀律师。在国家环保督察组督察营口期间保持大局意识,根据市政府及信访局、环保局要求,对市本级向督察组汇报的材料从法律角度进行全面审查,严把汇报材料的出口关,工作成绩获得政府高度肯定。

乔远志,男,52岁,辽宁瀛桥律师事务所主任,曾被评为“辽宁省优秀律师”、“参政议政工作先进个人”。该同志始终把敬业、拼搏、爱岗、奉献作为人生信念,以赤诚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精益求精做好每一件业务。关注弱势群体,热心公益事业,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罗义新,男,52岁,无党派人士,现为辽宁睿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曾荣获辽宁省优秀律师。他坚持专业化发展,在深入研究公司法理论及破产法等法律法规、案例的基础上,对公司治理、股权转让、公司僵局解决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律师实务均能熟练操作。

张武先,男,46岁,无党派,辽宁百运律师事务所主任,营口市人大代表,曾获得省、市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多年来,在作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公益普法宣传活动,走上街头接受市民的法律咨询,还多次为大石桥市劳动保障协会主办的几百家企业负责人及业务骨干作普法讲座,帮助企业防控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郭大华,女,42岁,辽宁睿智(营口自贸区)律师事务所主任,辽宁省律师协会涉外与自贸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西市区政协常委。曾被评为省、市优秀律师、“营口市政法系统先进标兵”等称号。她致力于自贸区与国际贸易等领域的专研和实践,担任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委会常年法律顾问,参与多项重大项目的论证,为招商引资和经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三、行政执法标兵

陈侠,女,45岁,中共党员,现任营口市卫生健康事务中心卫生计生监督所副所长,工作中她坚持原则,严格依法行政,每年调查处理投诉举报200余起,调查处理各类执法案件7000余件,是一线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的业务骨干。由她主导研发的科研项目《营口市大型公共场所室内空气品质评价及监控对策分析的研究》,被评为营口市科技进步三等奖。

徐经伟,男,48岁,中共党员,现任中国海监营口市支队执法科科长,“营口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他常年带队开展海上巡查执法工作,工作作风过硬,恪尽职守,在保护海洋资源工作中起到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他累计查办案件70多起,收缴罚款约4千余万元。他制作的多本案卷被海监总队评为“示范案卷”。

刘冠龙,男,36岁,中共党员,现任营口市交通事务中心政策法规科副科长,荣立两次三等功,2019年被中共营口市委授予营口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由他主创的“交通执法在线”广播节目制播223期,撰写节目文案140万余字,“营口市交通局执法队”新浪官方微博发布微博2300余篇,微博长期关注粉丝已突破11.6万,通过两个平台解答解决听众和网友提出的问题、投诉2000余件。

朱江,男,38岁,中共党员,现任营口市应急管理事务中心执法监察二科科长,曾被评为全市依法行政先进个人,安监系统先进个人,连续多年评为优秀公务员,记三等功。

该同志始终坚守在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一线,10多年来走遍了全市高危行业企业的各种危险场所,工作服、安全帽就是他的标配,敢于直面矛盾,坚持原则,做美好生活和平安城市的守护人。

吴国良,男,38岁,中共党员,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一大队法制信访科负责人曾荣获营口市市民投诉工作先进个人。他在基层一线执法队伍摸爬滚打了十个年头,处理了几千件城市管理方面案件,共参与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300多件,无一起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杨光,男,46岁,中共党员,营口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心主任,先后获得全国排污申报核定工作先进个人、省环保系统奥运安保工作先进个人、市信访先进工作者。在担任营口市环境监察局局长期间,严格执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520份,累计罚款7390万元;办理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案件42件,列全省第二名。

揣宏斌,男,43岁,中共党员,现任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站前区税务局征收管理股股长,曾荣获辽宁省地税系统优秀税务工作者、辽宁省税务系统改革标兵等荣誉称号。在税务系统征管体制改革大刀阔斧推进和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相继落地他用睿智的头脑和业务知识,全力确保国家各项政策及时、准确执行到位,保证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李刚,男,41岁,中共党员,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渔业安全科科长,曾荣获营口市海上搜救先进个人,记三等功一次。在行政执法战线上,做到严以律己,求真务实。尤其在从事渔业安全工作后,他认真负责,锐意进取,大胆创新,赢得了广大渔民的普遍好评。

李勇,男,41岁,中共党员,营口市行政审批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公职律师。曾获省纪委监察厅“政策咨询办理先进个人”称号,省政法委、省法学会“全省优化营商法治环境论坛”征文一等奖。他秉承“营口有礼、窗口先行”的理念,深入推进“一窗综合受理”工作模式,有效解决了群众在窗口和部门间来回跑、行政审批效率不高的问题。

常伟,男,53岁,中共党员,现任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检查局局长,曾获得“辽宁省工商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多年来一直在经济检查执法一线工作,办理的案件涉及无照经营、商标侵权、侵害消费者权益、商业贿赂等多个领域,罚没款上缴国库近700万元,为营口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四、优秀政法干警

陆璐,女,36岁,中共党员,现任营口市公安局法制监察支队复议诉讼大队二级警长,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人民警察,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该同志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百余起,年平均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电、来访500余次。她以不为名利,耐心细致,勇于奉献,创新实践的工作热情践行着一个公安民警的神圣职责。

傅敬民,女,44岁,中共党员,西市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先后被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营口市人民检察院授予三等功各一次,营口市“人民满意优秀检察官”,营口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从检以来共承办近500件案件,起诉结案率为100%,起诉准确率为100%,用执法公正守护一方平安。

李凯,男,35岁,中共党员,营口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负责人。为解决工作力量不足与监管间的矛盾,该同志深入到几十个司法所调研,制定了符合社矫特点的工作研判、监管等制度,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率高达95%以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对罪犯特赦期间,亲自参与摸排,报请人数、准确率均达到100%,位居全省第一位。

张彤,女,51岁,中共党员,一级警督,现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科科长,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多年来,不顾父母年迈需要照顾,不顾自己身体虚弱需要休养,殚精竭虑、勇于担当,审核卷宗上千份,事故复核案件上百起,承办行政复议案件近千件,受理的群众申诉、复议案件,办结满意率达到了98%以上,诠释一位共产党员的巾帼风采。

石磊,男,45岁,汉族,一级警督,四级高级警长,现任营口市公安局西市区公安分局民生派出所所长。他所带的派出所先后被评为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省公安厅二级达标派出所,个人荣立三等功3次。担任所长三年来,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80多起,抓获各类逃犯30多人,成功化解200人以上群体上访达10余起。

朱隆升,男,29岁,中共党员,现任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先后被授予全市法院先进个人5次、办案能手2次,营口市五一劳动奖章1次。他秉承司法为民理念,共办理再审案件100余件,减刑案件近千件。年均审结案件240余件,结案率达97%以上,无一超审限、差错案件发生。

陈巍,男,32岁,中共党员,现任大石桥法院副院长。曾荣获营口市优秀共产党员,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自担任审判员以来,共审结各类案件467件,无一申诉改判、上访上告案件。成功审查了一起12年之久涉及7次审判、3次执行异议的执行监督案件。大胆开展电子送达模式,实现电子送达、邮寄送达等5种

汪洋,男,34岁,中共党员,现任大石桥市公安局维稳大队大队长,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三次。为整治信访领域的乱象,汪洋奉命组建维稳大队,对信访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整治,他克服警力少,案件复杂,取证难问题,带队侦办并打击处理犯罪人员120余人,训诫150余人,有效的震撼了信访不信法,长期缠访、闹访的“职业访民”。

赵东鹏,男,44岁,中共党员,现任市检察院未成人刑事检察部副部长,曾荣获营口市“五四”青年奖章、营口市十大杰出青年卫士等荣誉称号,先后荣立二等功二次,三等功五次。从事刑事检察工作20余年,办理各类案件近500件,并多次参与办理省公安厅、省纪委监委专案及地区有影响力的疑难复杂案件,所办理的案件无一错漏

王绍凯,男,57岁,中共党员,现任大石桥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主任,先后荣获营口市委市政府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及省政法系统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他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截至目前,无脱管、漏管现象及重大案件发生,圆满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对71名社区矫正对象的特赦工作,不错放一个,不漏办一个。

本公告发布后,广大干部群众对拟表彰人选如有不同意见,请在11月21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市司法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要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6656026

通信地址:营口市司法局组织宣传科

邮政编码:1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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