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辽宁省司法厅关于评选表彰2018--2019年度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辽司通[2019]180号)文件精神,经县(市)、区司法局按照推荐条件,进行层层筛选,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在征求当地党委政府和同级组织、纪检部门意见后,经县(市)、区司法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推荐了表彰集体和个人。营口市司法局按照推荐程序,对拟呈报人选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以来信、来电或来访的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在公示期内请与营口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联系。(名单附后)
公示期限:2019年9月25日至2019年9月30日
联系电话:0417-6656031
通讯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11号
邮编:115000
联系人:李科长
营口市司法局
2019年9月25日
一、辽宁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营口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营口市鲅鱼圈区司法局芦屯司法所
二、辽宁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张满琴 营口市站前区司法局局长
张忠孝 大石桥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室主任
三、辽宁省优秀人民调解组织:
营口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营口市鲅鱼圈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四、辽宁省优秀人民调解员:
王 辉 营口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任
董 袁 站前区建丰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解员
张 倩 西市区清华街道永强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任
王玉明 营口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解员
李 辉 老边区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解员
张洪鹏 大石桥市石佛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