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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辽宁省营口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治决议

来源:营口市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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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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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5日政协辽宁省营口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营口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3日至5日举行。

中共营口市委书记李强,市委副书记、市长姚华明等市领导出席会议,与委员们共商营口全面振兴发展大计。会议审议批准翁永财副主席代表政协营口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工作报告,审议批准马荣芳副主席所作提案工作情况报告,通过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完成人事选举事项。委员们列席营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姚华明市长所作政府工作报告,讨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表示赞同并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认为,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是推进营口全面振兴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年。面对多轮疫情影响及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中共营口市委团结带领全市人民攻坚克难、砥砺奋进,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市经济运行持续恢复向好,就业物价基本平稳,民生保障有力有效,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一年来,政协营口市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围绕中心大局,积极履职尽责,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为助力营口全面振兴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中共二十大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要充分认识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大精神的重大意义,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会议指出,2023年是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营口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市政协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党政所需、群众所盼建言献策,以高水平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为营口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会议号召,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在中共营口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推动实现营口全面振兴新突破展现更大的担当和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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